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烧蚂蚁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被告人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杨某在梅县区某山场检查自己放置的蜂橱时,因蜂橱内有蚂蚁,遂使用打火机去烧蚂蚁,不慎引起山火。杨某看到火势无法控制后,逃离了现场。后返回山场参与救火,因无专业设备被劝离。经鉴定,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6.901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6.1393公顷。案发后,杨某支付了11658.94元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安全防火观念淡薄,在野外随意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野外用火、烧荒等都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引起大火,火势往往很难控制,特别是山林地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提高防火意识,避免酿成大错!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
编辑:林仪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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