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以身试法!梅县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春节期间,天气晴朗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但仍有部分群众不听劝阻,违规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2月13日早上,梅县区就有一小孩在大坪镇尖石笔禅寺附近燃放烟花,不慎引发山火。

13日6时30分,大坪派出所接总台指令称梅县区尖石笔禅寺有山火,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并配合镇、村干部进行灭火,于当日下午基本扑灭。经查,起火原因为一张姓小孩在尖石笔禅寺高笔平台上玩旋转烟花过程中,旋转烟花掉落至草丛中引发山火。随后,其父亲马上开始灭火并拨打110报警。现嫌疑人已被控制并移交森林公安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监护人:“通过这件事情我也十分惭愧,也进行了深思。对于这些损失,我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一定的处罚和进行相应的赔偿。作为家长,我们要多教育小孩,一个是防火的安全,一个是用水用电的安全。希望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大家共同维护好、保护好森林。”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勿违规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不违规焚香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引发山火,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手共同爱护绿色家园。

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敏勤:“当前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比较高,在此劝告广大市民朋友们,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在进入林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严禁野外用火,如若发生森林火灾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森林警察大队也会派出民警到相应的乡镇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有野外用火,我们会及时制止。”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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