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治未病!梅县区法院多措并举打造诉源治理好“枫”景

掌上梅州讯 “感谢黄法官,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张女士握着黄法官的手感激地说。日前,梅县区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决张女士与某电梯公司、孔某的纠纷。

原来,2023年6月,某电梯公司将某花园的加装电梯工程发包给孔某,孔某雇佣陈某就加装电梯项目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陈某不幸从四楼坠落身亡,因死者陈某的妻子张女士等与某电梯公司、孔某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等人遂到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请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黄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张女士等人在多次与某电梯公司、孔某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案涉及八位需抚养的小孩和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顶梁柱陈某的不幸身亡给张女士一家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只有调解才能尽快将纠纷实质化解,快速有效维护张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

于是,黄法官联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在了解纠纷情况的同时,认真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并与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因赔偿金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调解未果。“这纠纷还是有调解希望的,等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再组织调解。”黄法官心想。

时隔几天,黄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角度希望电梯公司和孔某能够理解张女士等人的心情,进一步就此类纠纷涉及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案例向双方释明,积极引导、解疑答惑、分析利弊。经过几番思想工作,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调解协议,某电梯公司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此纠纷的调处,正是梅县区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的生动实践。在该诉调过程中,法院与基层相关单位调解员联合发力,将诉调对接中的“调”再向前延伸,充分发挥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为调解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调解技能课,让调解员在纠纷实战中得到锻炼。2023年,梅县区法院通过普法宣传、纠纷调处、提供咨询等方式对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52场次。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关于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建立诉源治理互联互通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线索,对可能成讼的案件提前介入,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数据显示,2023年,梅县区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开展法律服务305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23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决纠纷244件;民事一审收案增幅在2022年同比下降7.97%的基础上,再下降1.3%。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编辑:廖键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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