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县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醉驾案件特点和规律,联合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及村(居)委红白理事会开展禁止酒驾、醉驾的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活动。
在天虹广场项目施工现场,梅县区检察院干警与梅县区民政与人社局工作人员向30余名务工人员发放了“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刻阐释了酒后驾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同时,还向务工人员宣传了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红白事务“忙”,但交通安全不可“盲”。目前,梅县区389个村(居)委会均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在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铁炉桥村,梅县区检察院干警与该村红白理事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该村的基本情况,介绍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以及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建议通过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对参与红白事的村民加强禁止酒驾、赌博等的宣传教育,劝导村民拒绝酒后驾车,遵守交通法规。梅县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梅县区民政与人社局的协作配合,依托各村红白理事会,精准面向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助力营造遵法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的有机统一,持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醉驾犯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推进“百千万工程”,为梅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周怡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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