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法官,钱到账了,我来申请解除冻结。”在执行事务中心,一位当事人正将解除冻结申请书递交给工作人员。
“双方的矛盾纠纷总算实质性化解了。”接过申请书,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干警如释重负地表示。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22年11月,广东某管理公司与广西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广东某管理公司向广西某建设公司供应钢筋,广东某管理公司按约供货,但广西某建设公司并未如期支付货款,广东某管理公司经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梅县区法院起诉,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经审查依法作出冻结广西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的裁定,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法官,能把我公司账户解冻吗,公司急需账户周转资金。”电话那头, 广西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焦急地询问。
为了避免广西某建设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尽快解决双方矛盾,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干警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联系广东某管理公司,了解其意向,之后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协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签订第二天,广西某建设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欠款项330万余元,法院依申请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是梅县区法院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也是梅县区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今年10月至今,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共接待当事人261人次,现场查询案件办理进度85人次,答疑解惑112人次,受理执行立案181件,网上查控反馈信息975条,促成15件案件在执前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25件案件稳步开展财产处置前移工作,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宋宇婷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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