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执前调解+执前督促”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统筹推进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按照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将首期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希望被执行人能够信守承诺,按期履行协议。”在执行事务中心,一起劳动纠纷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以化解。
这是一起劳动仲裁纠纷,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曾某和范某支付工资共计36501元,此款分期支付。眼看着约定的第一期付款日过去了,被执行人却没有主动履行,曾某和范某无奈只能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面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继续加深双方的矛盾,另一方面为了尽早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梅县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后,立即启动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面谈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告知被执行人立案后的相应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后,最终说服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首期款项。
一场纷争,在说理与释法中解决,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在执行立案前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执前督’案件具有申请执行人暂不需立案、不用交纳申请执行费、对被执行人征信不产生负面影响等优点,更有利于问题解决和纠纷快速化解,减少执行强制措施适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梅县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提高执前督促的效能,梅县区法院出台《关于执前督促履行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前督促适用范围、原则、工作流程等,促进执前督促良性运行。
近日,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挂牌成立,执行服务再升级、再优化。该中心集执行立案、查询、财产保全、财产查控、信访接待、送达等“一站式”职能服务于一体,为当事人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络,及时全面了解案件进程和执行工作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执行需求,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首次执行实施案件终本占比35.44%,同比下降10.79%;首次执行实施案件终结率16.65%,同比下降5.16%;执行完毕率29.79%,同比上升9.89%;执行到位率24.76%,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前,执行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宋宇婷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