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单价远超市价…兴宁市消保中心出手了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一消费者向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称其在某黄金珠宝店购买“一口价”黄金戒指后,按实际克重折算发现单价远高于市场金价,认为商家未充分告知,价格显失公平。

据了解,该消费者在选购戒指时,商家主要宣传其工艺、款式及“一口价”销售模式,未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克重。消费者购买后自行称重折算,发现每克价格远超同期市场金价,遂投诉维权。

兴宁市消保中心受理后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必须全面、真实披露商品关键信息。克重是黄金饰品核心价值参数,无论按克卖还是一口价销售,均不能隐瞒。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方案,以当时成交价和当日黄金价,换购按克重计价的黄金戒指。经工作人员调查调解,商家与消费者最终达成和解,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兴宁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黄金等贵重饰品时,应主动询问并确认克重、成色、加工费等信息,索要载明重量等关键数据的票据。广大商家要主动规范“一口价”产品销售流程,明确标注克重,避免类似纠纷。如遇消费争议,可及时拨打12315或前往属地消保组织投诉维权。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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