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扑克游戏,实为变相赌博!两人因组织线上赌博被判刑...

掌上梅州讯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扑克游戏也搬到了线上,棋牌游戏APP、网页也随之而生。一些人以为打着“德州扑克”等竞技游戏的幌子,从事线上赌博活动,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殊不知,这种行为名为游戏,实为赌博,已触犯了法律红线。近日,平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刘某、卓某以赌博罪作出刑事判决。

记者从平远县法院了解到,2025年6月至7月中旬期间,被告人刘某、卓某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张某、黄某等人在“某某”APP上创建房间进行德州扑克赌博,每天基本赌3场以上,每局设置抽水比例,并结合参赌输赢情况对参赌人员进行分配。2025年6月至案发,刘某非法获利6000元,桌某非法获利1000元。

平远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卓某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刘某、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二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赃,酌情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对被告人卓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麻将、扑克等棋牌游戏在我国有着广大的爱好群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棋牌游戏平台也层出不穷。以麻将、扑克形式开展娱乐活动无可厚非,但是,棋牌游戏的胜负结果一旦与金钱结算挂钩,就要警惕所谓“游戏”是否属于网络赌博,区分的关键在于参与者是否以财物作为赌注且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一旦参与者的身份不慎从“玩家”转为“赌客”,这一质的转变就会带来相应的负面后果。无论赌博形式如何翻新,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请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避免误入歧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李祎玮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