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后果很严重!这几个案件,参考一下

掌上梅州讯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家家户户都盼着热热闹闹过大年,烟花爆竹更是增添年味的“标配”。但稍有疏忽,绚烂的烟花就可能变成吞噬山林的火情。此前,五华、兴宁、丰顺等地就发生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相关人员被依法处理,代价惨痛,值得所有人警醒。

案例一:五华潭下镇——烟花引燃山火,监护人承担30万元巨额赔偿

在五华县潭下镇,一名未成年人在离山脚仅10余米的田地燃放“冲天炮”烟花,不慎引发森林火警。经林业部门测算,过火面积约100亩,根据相关法律,其监护人承担林地复绿及扑火费用共计30万元的民事赔偿,给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

案例二:兴宁径南镇——操作不当引火情,当事人被行政拘留七日

在兴宁市径南镇,一名村民在自家屋门口燃放烟花爆竹时,未提前清理周边干草、枯枝等易燃物,且操作时未保持安全距离,烟花火星不慎引燃附近杂物,引发火情。火情发生后,市、镇、村三级救援力量快速响应,及时扑灭了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即便如此,该村民仍因违规燃放引发火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用亲身经历警示众人:违规燃放,必受惩戒。

案例三:丰顺县丰良镇——野外违规用火燃烟花,当事人被行政拘留七日

在丰顺县丰良镇,一村民在野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且未采取任何防火防护措施,因防火措施不当,烟花爆炸后火星引燃周边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引发火情,此次火情过火面积达40.7715亩,对当地森林生态造成了一定损毁。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严厉震慑违规野外燃放行为。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及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年放烟花,平安是前提,这些安全要点请每一位公民牢记、严格遵守,千万别大意!

1.选对地方再燃放:坚决远离山林、草地、柴堆、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区域,优先选择开阔、平坦、无易燃物的安全地点燃放,燃放前务必清理周边易燃杂物。

2.看好孩子守规矩: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成年人全程陪同、监护,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坚决不让孩子独自玩火,不购买、不燃放危险性高的烟花爆竹。

3.放完烟花多留心:燃放结束后,不要急于离开,务必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无复燃隐患后,再有序离开;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并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及时上报火情。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节日,平安才是最大的福气。让我们从这三起案例中吸取教训,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一起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幸福年!

梅州日报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古倩

编辑:梁威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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