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生产建设、货物运输的繁忙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期。近期,市安委办特邀市主流媒体记者、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等各方力量,深入梅江区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与执法监督工作。为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近期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中立案查处的3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重点聚焦货物装载源头治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关键环节,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案例1:超载3.1吨放行货车,梅江恒伟环保公司被罚1万元,三部门联动筑牢“源头防线”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8日,梅州市恒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为重型自卸车装载机制砂时,未遵守车辆超限标准,实际装载机制砂83320公斤,超出该车超限标准31000公斤(即超载3.1吨),且在明知超载的情况下仍放行车辆。该车在后续运输途中,被交通警察部门查获,并经梅县区葵岗超限检测点过磅确认超限运载事实。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通过调取黄某某、刘某某、刘某某的询问笔录,以及货车过磅单、货车运行轨迹图等证据,完整还原了该公司违规装载、放行超载车辆的全过程。
处罚依据及结果
梅州市恒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警示
货物装载源头是“治超”工作的关键环节,企业若为追求效率、降低成本而违规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难度增加,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此案的查处,不仅是对涉事企业的惩戒,更标志着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的有效落地——通过“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执法”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打破单一部门执法局限,形成治超合力。各货物装载企业要严格遵守超限标准,建立健全装载核查制度,从源头杜绝超载车辆“带病上路”。
案例2:建材复合料超载7266公斤,梅江晨源湘商公司被罚1万元,新型产业需守牢安全底线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23日,广东晨源湘商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销售建材复合材料过程中,为廖某驾驶的货车装载石粉、水泥混合而成的建材复合料。经核查,该车核定载重为25000公斤,实际装载32550公斤,超出超限标准7266公斤,该公司未履行核查义务,直接放行超载车辆。后续,该车在运输途中被交通警察部门查获,并经超限检测点过磅确认超限事实。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李某某、彭某的询问笔录,以及货车过磅单、运行轨迹图等证据,确认了该公司违规装载、放行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结果
广东晨源湘商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警示
新型建材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更需同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此案中,广东晨源湘商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建材销售源头单位,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超载风险重视不足,暴露出部分新型产业企业“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此次处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执法,既是对涉事企业的警示,也为新型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划定了“红线”:无论行业类型、发展阶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超限超载、违规放行等行为绝不可取。
案例3:无证操作激光焊接,梅江睿衡实业公司被罚1万元,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零容忍违法事实
2025年7月9日,梅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省睿衡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由该公司法人代表曾令洪陪同),重点检查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合规情况。检查发现,该公司激光焊字机岗位工人刘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激光焊接作业。经进一步核查,刘明未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也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属于典型的“无证上岗”。
执法人员通过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以及调取曾某某、刘某的询问笔录、拍摄现场照片等方式,固定了该公司违法事实的完整证据链。
处罚依据及结果
广东省睿衡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警示
激光焊接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过程中涉及高温、强光等风险,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极高。无证上岗人员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不仅容易引发烫伤、火灾等事故,还可能对周边人员、设备造成伤害。此案的查处,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作业类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是安全生产的底线要求。各工贸企业要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操作、伪证操作等违法违规现象。
以上曝光的3起案例,均围绕“源头风险管控”展开,涉及货物装载、特种作业等关键环节,且处罚金额均为1万元,既体现了执法的公平性,也反映出此类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和危害性。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聚焦高频违法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接受检查”向“主动防控风险”转变。希望各企业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编辑: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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