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加装电梯遇阻可司法调解!梅州市司法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

近日,梅州市司法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对上线期间市民咨询反映的我市有关普法宣传、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相关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老小区加装电梯遇困难

司法调解能促邻里和谐

上线时,市民王先生反映,小区想加装电梯,但就因一户业主不同意,加装不成。这几年他们业主也尝试过多次协商,但都协商不成,想求助司法局能否进行人民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又变卦该怎么办?

上线嘉宾答复,市司法局对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了解。该栋住户去年上半年最后一次沟通加装电梯事宜,因3楼一业主多次反悔,且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导致一直没有拿到职能部门许可加装电梯的决定。

该局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3楼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影响他的车库,侵犯了其民事权益,可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业主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该小区所在地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并征得双方同意后,会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最后再次告知王先生,如需申请调解,该局将指导江南司法所及时介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化解矛盾纠纷。

持续深化普法宣传

共筑酒驾醉驾“防火墙”

上线的时候,市民黄先生对普法宣传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这么多年,但还是有不少酒驾、醉驾事件出现。为何在法律明文禁止的情况下,这类问题仍频繁出现?建议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宣传。

上线嘉宾在节目中答复,酒驾、醉驾问题确实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接下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普法精准度,推动普法工作从“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还将组织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专业队伍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向群众详细阐释酒驾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金额、可能面临的监禁期限以及事故赔偿……

市民朋友也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反映问题,在遇到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时,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如果市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也可以依法向我市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司法局也会加强和交警、法院部门的紧密配合,并将继续认真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仲裁员监督

提高仲裁公信力

市司法局上线时,市民王先生问,仲裁员不是法官,怎么保证仲裁员的公正性?仲裁员办理案件有什么监督他们不偏不倚办案的机制吗?

上线嘉宾答复,为保证仲裁员的公正性和仲裁案件的办理质量,仲裁庭办理仲裁案件有一套完备的监督体系。

一是梅州仲裁委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充分尊重仲裁庭和仲裁员独立裁决权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仲裁员守则、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仲裁员回避制度、仲裁员指定规则、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以及裁决书核阅制度。

二是外部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中级人民法院对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和申请撤销、不予执行、执行仲裁裁决。同时,市司法局对梅州仲裁委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仲裁委工作,重点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枉法仲裁罪”,如果仲裁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市司法局作为梅州仲裁委的监督单位,会继续加强监督,确保每个仲裁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