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5月19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了解到,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该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启用2套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为新峰路和华府二街,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是违法停车。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编辑:杨舒琳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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