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近日,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水寨镇日常巡逻中发现,有一辆白色小汽车驾驶员疑似未成年人。经侦查,确认该车驾乘人员为水寨镇的陈某、魏某,两人均系未成年人,且系无证驾驶。
警方迅速传唤涉案人员,并通知其家属,展开详细询问调查。经了解,两人因对驾驶产生浓厚兴趣,遂向刚取得C1驾驶证的马某转去400元。意图从租车公司租赁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目前,警方依法对马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以及陈某和魏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遇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此外,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房炜婵
编辑:李子莹
审核:练海林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