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法官把审判庭‘搬’到村委,为我们解决烦心事,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五华法院长布法庭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又督促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及时腾退房屋,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小宏与小青是亲戚关系(文中人物均用化名)。2023年4月,双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由小青承租小宏的一间门店经营早餐店,约定租赁期限2年。但小青自2024年1月以来一直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小宏多次催促,小青仅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后便未再支付剩余租金,也一直未腾退店铺,后小宏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小青支付租金、电费及占有使用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初步了解案情,考虑本案纠纷发生在亲属之间,如不能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将进一步激化,且租赁纠纷较为常见,为有效缓解对立情绪,方便当事人参与庭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遂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村里开展巡回审理。到庭后,小宏与小青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小宏认为小青多次违约,不想再把店铺租赁给小青;小青则称经营早餐店所支出的装修费因生意不好至今未回本,其不是不愿意付租金,而是实在无能为力。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继而通过拉家常方式与双方交流,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导小宏换位思考,体谅小青经营困难,并引导小青应积极主动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经过反复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小青承诺会按调解方案内容还清全部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店铺交还给小宏使用。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本案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孙程成
通讯员:曾峻波 曾舒雯
编辑:李子莹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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