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为了保证群众安全,国家实行许可经营。但总有人心存侥幸心理,在没有相关资质,也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情况下,铤而走险,非法存储、售卖散装汽油。近日,丰顺公安局汤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一民房内疑似有人贩卖“私油”,民警随即展开摸排。
9月19日,经周密部署,民警在汤南镇新楼村现场抓获正在为他人加油的嫌疑人罗某,当场查获一辆改装过的无牌面包车,车内有加油机、加油枪、油管、塑料油箱等物品,及散装汽油820公斤。民警立即和相关部门联系,随后,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中石化专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拆除危险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现场,民警惊讶地发现,小面包车虽旧但里面别有洞天:车厢内加油机、加油枪、塑料油箱、电子油表计价器应有尽有,嫌疑人罗某竟把面包车改装成了一个流动“加油站”。
经查,罗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购买加油机和报废车等设备,私自改装了一辆可移动加油车,经营非法买卖汽油生意。目前,罗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提醒,“黑加油车”“黑油站”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一旦发生意外,更将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请积极举报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同时,为了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广大市民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丰公宣
编辑:陈坚平
审核: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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