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轮胎自燃,高速交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掌上梅州讯 7月6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三大队妥善处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火灾险情,及时排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7点17分许,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群众报警,称一辆半挂牵引车行经G25长深高速梅州兴宁西到兴宁东路段时轮胎着火,现场浓烟滚滚,车上还载有热熔反光型道路标线涂料,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接报后,高速二三大队民警立即联合消防、路政等相关单位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后方车辆进行管控,禁止车辆通行,并组织人员保持安全距离。8时36分左右,在公安、消防、路政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得到了控制。由于处置及时,现场秩序管控有力,现场没有滞留社会车辆,没有造成交通拥堵。

民警提醒,在长途行驶中,特别是满载货物的货车,由于轮胎、发动机等部件长时间连续运转,易造成温度升高,甚至引发自燃。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出行前要检查胎压、油路等,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遇到紧急情况时,要靠边安全停车、做好安全防护,车内人员及时撤离,第一时间报警,不要贸然近距离检查。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邹蔼璇

编辑:陈坚平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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