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负义务不履行,“一案双执”一次结

掌上梅州讯 “一起做工作,一起执结,让6户人家都能安心生产生活,我们村这一片也能回归从前的安宁祥和了。”当地村委干部对执行干警由衷佩服。近日,五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双方互负义务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以情促执、用心促执,最终促成双方自愿履行义务,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五华法院了解到,宋某民一家与宋某明、宋某文等5户人家为同村邻居,然而多年来双方却因道路通行问题产生纠纷,后宋某民一纸诉状将宋某明等5人告上法院,而宋某明等人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五华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宋某明等5人赔偿宋某民损失1560.7元及清除道路路基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判决宋某民拆除公共路面上的砖墙,恢复原两米宽的路面。后梅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义务,后宋某明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翻阅卷宗,并及时与审判该案的法官和当地村委干部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及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症结。考虑到本案是邻里纠纷,且双方均有履行义务,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加深矛盾,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执行干警遂决定从被执行人宋某民处入手,做其思想工作,试图为执行困局打开一个突破口。

“邻里间应以和为贵,你们几家人这几年为了这公用道路通行问题撕破脸,搞得不得安宁,你们一家又长期在广州生活,为了这纠纷还要来回奔波,严重影响生活,得不偿失啊。”执行干警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解宋某民,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再说了,你们祖祖辈辈在这里扎根,这里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你也不希望这邻里矛盾‘腐蚀’了这‘根’,影响了祖辈们建立和传承下来的邻里情吧?你想想,逢年过节你们回老家,在熟悉的这条路上,邻居们大老远喊你的名字,说着乡音热情如火地招呼你们,一如小时候,一如当年,那种感觉或许你已经许多年没有感受到了,但是我相信你内心是怀念的。”执行干警的一席话让宋某民醍醐灌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鉴于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亦有清除道路路基及赔偿损失的义务需要履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执源治理,执行干警还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宋某明等人同意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宋某民拆除了公共道路上的砖墙,恢复了原两米宽的路面。不久后,宋某明等人也向宋某民支付了赔偿款,同时清除了道路路基。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 翁暖

编辑:陈坚平

审核:林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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