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合伙闹掰,法官调解挽情谊

掌上梅州讯   “好久没坐一起合唱《兄弟抱一下》了,过段时间清闲了约起来啊。”签下调解协议后,喜笑颜开的魏某和张某约定着改天再见面。近日,五华法院承办法官抓住“合伙”的特点,在“信任”二字上做文章,最终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促使友情“结冰”已久的当事人重归于好。

2019年新年刚过,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魏某与张某二人决定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于是口头协商以魏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购买起重机对外揽活,由张某负责经营,车辆贷款及经营期间的成本、利润、损失等由两人均摊,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合作协议》。然而,正当合伙生意步入正轨时,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打乱了原本的生产经营计划,起重机也渐渐被闲置了起来。2021年,魏某向张某提出分红,但被张某告知受疫情影响,合伙生意没有盈利,但是魏某不相信,认为张某贪了自己应得的利润,双方关系急转直下。在近三年的多次沟通协商中,双方未能妥善解决问题,后魏某无奈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由张某支付合伙期间的利润、设备折旧后的价值款项等共计70万多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对案情了然于胸后第一时间与张某沟通并做调解工作,然而张某虽然向法官提出了调解方案,但是15万元的支付金额与魏某诉请的70万多元相差甚远,魏某对张某的调解方案嗤之以鼻,坚决不同意调解。在阅卷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厚厚的一沓微信聊天记录里,除了有关合伙的事宜,还常有彼此间的日常关心、节假日祝福和困难时刻的互相鼓励,且在与双方分别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彼此还没到“兵戎相见”的地步,只是缺少一个能不偏不倚帮助他们解决纠纷的中间人,而这个角色由法官来担任最为合适。心里有了底后,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当天继续做调解工作,当看到双方当事人走进审判庭时并没有剑拔弩张,而是相对无言时,法官更坚信彼此间的关系尚有回转余地。承办法官先从合伙初心入手引导双方共同回想当初一起创业的雄心壮志,再从曾经相互扶持的兄弟情到现在对簿公堂的恍如隔世,引得陷入回忆的二人不由得感慨怎么好端端地就走到了这一步。见双方态度有所松动,承办法官适时感叹疫情冲击市场的后劲和商业市场的变化莫测,也感慨生意人的不容易和投资风险,取得了双方的共鸣。随后,承办法官结合典型合伙纠纷案例及时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阐述民法典中有关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分析利弊,同时鉴于当事人较为信任自己的律师,承办法官遂与双方律师沟通,让律师发挥桥梁作用,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解除合伙关系,由张某分两期支付魏某设备折旧款等33万元,而起重机则归张某所有。

法官有话说: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建立在对彼此高度信赖的基础之上,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合伙人具有共同的事业目的,但做好合伙事业并不能只靠感情,更需要规则和执行,尤其是财务制度的执行,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才能凝心聚力搞发展,合伙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同时也能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在审理经济纠纷中,五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运用司法力量保护合伙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杨秋娥 徐冰琪

编辑:朱绮辉

审核:李艳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