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中心发布寒假消费警示:科学理性消费 安全快乐度假

掌上梅州讯  寒假临近,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寒假消费警示,提示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在寒假进行娱乐、出游、培训、购物等消费活动时,要做到安全、科学、理性消费,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

购买玩具查看标识。寒假期间,许多家长会为小朋友选购玩具。现如今,激光笔、萝卜刀、火漆印章等是非常受学生欢迎的玩具,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家长要慎重给孩子挑选。同时,购买玩具要选择在正规商家或正规网站购买,注意查看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安全警示标识等信息,要根据儿童年龄等情况进行选购,拒绝购买有可能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玩具。

外出旅游理性消费外出旅游时,要做好目的地攻略,尽量多了解目的地历史、地理、物产等相关知识,避免消费时上当受骗。旅游时如果乘坐大型游乐设施,要注意查看使用注意事项、警示语等,科学合理乘坐,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购买当地土特产时,要科学理性购买,不要被宣传所诱惑,不要跟风购买。外出就餐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点餐,践行节约理念,反对食物浪费,同时也要自觉践行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消费理念。

参加培训签订合同。家长如果要为孩子报名寒假兴趣班,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并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规定学习费用、时长、退费、违约责任等内容,不要被“多缴纳费用予以优惠折扣”等所诱惑,要做到理性消费,尽量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额培训费,尽可能选择周期短、金额少的培训项目,同时索取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向个人转账。

网络游戏严防诈骗。一些学生可能会用家长手机进行充值,参与付费游戏、打赏主播或购买网络游戏装备,家长要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劝导孩子不要沉迷网络游戏。长时间玩手机、玩游戏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要多培养孩子音乐、阅读、运动等方面的兴趣。

此外,市消保中心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同时呼吁广大商家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谢晶晶

编辑:朱绮辉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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