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电梯影响采光和车辆出入?梅江法院调解一电梯加装案

掌上梅州讯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是惠民利民的举措,越来越多小区迈入了增设电梯的行列。近期,为改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梅城江南某小区一栋单元楼的业主们提议自筹资金增设电梯,该行为经过法定程序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建议后,在该栋楼共14 户业主中取得了13户业主的同意和支持。

居住在该栋楼2楼的李叔对增设电梯项目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电梯加装后会阻碍其阳台的采光。与李叔同一“阵线”的还有居住在其它楼栋的张姨、小王两位业主,二人各自的产权车位刚好位于拟增设电梯位楼栋一楼的两侧,电梯若建成,会大大影响两个车位的日常车辆出入。3位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多次向当地街道办投诉,并阻拦电梯公司进场施工。经多次沟通无果,同意加装电梯的其中12户业主便将李叔3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3名被告不得再阻挠电梯加装施工。

该案的主审法官经多次勘查施工现场,发现电梯加装确实对涉案车位的日常使用有较大影响。法官心里明白,增设电梯的行为合法,但如果就这样判了,日后两位产权车位的业主申请排除妨碍,也会产生新的纠纷。“要让大家都坐下来好好沟通,说不定事情会有转机。”法官暗下决心,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增设电梯是惠及整栋楼的举措,虽说取得大部分人同意就可以走相关程序,但小部分人的意见建议也很重要,关系到邻里和谐。因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就不回家了?”法官亲切柔和的话语让调解室原本紧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李叔率先开了口:“法官,您说得没错,我就是觉得大家都不太在意我的看法。电梯加装后确实影响了我家的采光,如果能对我有一定补偿,我或许能接受。”张姨和小王也对增设电梯的行为表示理解、认同,但要求妥善解决影响车位使用的问题。

经过半个多月的沟通,主审法官终于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12户业主于2023年年底前一次性补偿一定钱款给李叔、张姨和小王,并在电梯施工期间将另一产权车位借给小王暂用,同时李叔3人不得再阻碍电梯加装施工或以其它理由要求补偿、赔偿。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该栋楼的业主们都能加入“电梯房”行列,不用再辛苦爬楼梯了。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丘炜佳

编辑:朱绮辉

审核: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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