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不是烟!吸食“上头电子烟”,伤身更“上刑” !

掌上梅州讯  近年来,毒品形态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极具迷惑性的伪装导致一部分人警惕性下降,最终走上吸食或贩卖毒品的犯罪之路。这其中,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因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和意志力较弱、对毒品了解较少等特点,更易受到蒙蔽和诱惑,亟需社会上下共同努力筑牢禁毒的“铜墙铁壁”。

今年4月下旬,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刑侦大队运用“黑科技”,在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污水验毒数据中发现,梅江区一处污水样本指标异常,新精神活性物质依托咪酯数值偏高。禁毒民警结合走访调查和医疗数据分析,排除病人用药等影响因素后,掌握到有不法分子在梅州城区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有涉毒违法犯罪嫌疑。5月上旬,刑侦大队联合辖区各派出所出动警力集中开展“鹰击5号”专项打击行动,抓获滥用“上头电子烟”人员17名,以贩卖毒品罪对其中3人依法执行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上头电子烟”被不法分子掺入了新精神活性物质依托咪酯。依托咪酯会使吸食者产生强烈致幻效果,造成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而一旦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

记者从梅江公安分局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利用依托咪酯替代毒品制成“上头电子烟”后,以“劲头大”“过瘾”“吸食电子烟不违法”等噱头进行销售。上述案件中,29岁以下滥用“上头电子烟”的人员占比达80%,这类人群初期只是将吸食“上头电子烟”当作消遣娱乐的方式,忽视了其中的危害,在初次吸食后逐渐上瘾。目前临近暑假,高考也已放榜,在此提醒各位学子,外出聚会、娱乐放松时不要进入治安复杂的场所,绝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品和饮料,不要因一时的猎奇心理“跟风”吸食新型毒品,也不要滥用减肥药、兴奋药、镇静药等药品,时刻提高警惕性,保护好自身安全。学校、家长等方面也应对青少年加强预防教育,增强他们的“免疫力”。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陈诗绮 梅江公宣

编辑:朱绮辉

审核:丘利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