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与业主间搭起“桥梁”,法院诉前快速化解多起物业服务纠纷

掌上梅州讯 近日,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历时15天快速化解7起物业服务纠纷,化身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和事佬”,不仅让业主们主动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又找对纠纷症结让物业公司主动承诺改善服务质量,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2017年至2018年间,五华县某物业公司与业主李某等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李某等人所在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后因李某新等7户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收到系列案件后,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组织调解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多次与物业公司、业主沟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中了解到7位业主之所以拒绝支付物业费是小区停车收费过高、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与收费不成正比等。

找到问题的根源后,调解员一方面根据“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等规定及从莫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共同维护社区和谐安宁等角度,对7位业主进行深度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当面将业主反映物业存在的问题尽数告知物业公司负责人,希望物业公司能“俯下身子”,耐心与业主们沟通,认真听取业主的“呼声”,积极改善服务质量,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最终在调解员搭起的“桥梁”上,物业公司与7位业主达成了和解协议,业主们主动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也郑重承诺在今后的服务中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切实提高业主的居住体验感和满意度。最终,物业公司负责人走进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申请撤回对7位业主的起诉。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 唐清香

编辑:陈坚平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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