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有热心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梅城个别红绿灯路口又出现了“红灯乞讨”现象,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据报料人钟女士反映,日前上午11点半,她在途经梅江区梅江二路与嘉应中路交叉路口时,看到一名身穿白色短袖上衣、黑色短裤的男子步行穿行于车流之中。该男子走到正等待绿灯的车辆旁边,敲击车窗玻璃,疑似在乞讨。从钟女士提供的照片可看到,该男子还拄着一双拐杖,拿着写字板一类的东西。


上述“红灯乞讨”的现象并不是个例。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曾于2022年1月报道,上述路口出现过一名乞讨男子,每当红灯亮起时便手拿鸡毛掸子往车辆挡风玻璃上挥动。在梅县区宪梓北路一带的路口也曾有乞讨老人穿入车流中,敲击车窗玻璃,示意司机看自己手中的求助信息。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多位市民提到自己曾遇过“红灯乞讨者”“残疾乞讨者”,其真实情况难以辨别。“这种乞讨更像是‘道德绑架’,利用残疾人或老年人的身份‘逼’司机进行救助。”市民张小姐表示,在车流中穿行乞讨,对乞讨者本人及司机而言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在采访中有不少市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巡查,对“红灯乞讨”行为加以管制。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编辑:朱绮辉
审核:丘利彬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