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罗伟纯、梅州市农林科学院院长卓国宁一行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我市乡村振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保障农田耕作灌溉 共同做好农田水利管护工作
在节目中,多名网友反映农田灌溉的水圳被堵造成村民无法灌溉的情况,农村的水圳由谁来统一管理?
上线嘉宾答复,2019年以来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44.53万亩。通过建设,农田耕作条件得到大大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一直是薄弱环节,确实存在一些像群众反映的情况。
按照目前相关管护政策,农田水利设施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进行管护,对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是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也可委托项目所在村委会实施具体管护。有些地方,比如平远县大柘镇村民每年定期自发组织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的清淤清障,蕉岭县蓝坊镇充分发挥村级水利协会作用,每年耕作前定期组织协会成员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清淤清障、修复,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用水需要。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作用,镇人民政府和村委的管护主体作用,以及受益农民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人翁精神,共同来做好农田水利管护工作。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农业农村部门将与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镇人民政府沟通,督促落实圳道的清淤工作,保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服务农业生产。
严格落实禁渔制度 依法打击非法捕捞
有市民在节目中反映,梅江区西阳镇罗乐村一带的水域附近,有人在禁渔期撒网捕鱼。对市民反映的禁渔期非法捕捞的问题,农业部门如何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上线嘉宾答复,我市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梅州市辖区梅江、韩江干支流水域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禁渔制度是《渔业法》确定的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物种多样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禁渔期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亮剑”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对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将依据《渔业法》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并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两年来,在禁渔期间,全市共出动船艇218 艘次,执法车辆483辆次,人员2171人次,清理取缔违规网具2743张(顶),查处违法案件3起,没收渔获物41.75公斤,行政处罚金额0.29万元。在2019年,梅县区松口镇渔民梁某某在禁渔期间非法电鱼,就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查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赔偿1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接下来,农业农村部门将借助科技手段,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并保持高压态势,实现长效管理。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举报。
强化六大方面工作 构建撂荒地复耕复种长效机制
市民廖女士咨询,现在政府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实际上农村出现耕地撂荒的现象也是有现实原因的,存在年轻劳动力减少、耕作条件困难等问题。政府在这方面有无改善的具体措施?
上线嘉宾答复,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问题,单去年全市完成连片3亩以上复耕面积28.55万亩,超额完成省部署的工作任务。
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市农业农村部门想了好多办法、做了好多工作。一是筹资金。要求各县(市、区)统筹不少于4%的涉农资金,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至目前,全市各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1亿元用于撂荒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复耕复种奖补。二是补设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重点完善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今年计划建设9.6万亩高标准农田。三是促流转。推行租赁制、股份制、代耕制等多种模式,促进“小块田”变成“大块田”,重点培育种植面积60亩以上适度规模种粮大户。目前,全市共有 6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671户。四是强服务。引导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等“菜单式”“保姆式”生产托管服务。目前,全市共有235个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2.88万亩,服务带动小农户17.37 万户。五是延链条。充分发挥4个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作用,培育壮大集种子种苗繁育、种植收购、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等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示范带动复耕复种。六是发倡议。印发《“群策群力治撂荒,齐心共耕保粮安”倡议书》,倡导代耕代种、集约流转和“认领一亩田”“复耕一亩地”等新模式,号召全市党员干部争当表率、带头复耕,引领全社会踊跃参与“认耕认种”。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强化以上六大方面的工作,通过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撂荒地复耕复种长效机制。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编辑:陈坚平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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