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法院留隍法庭联合黄金镇司法所化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生与张某是同村人,彼此相识多年。2020年6月,张某夫妇找到李某生,称其资金周转困难,要向李某生借款50000元周转,期限半年还清,并口头承诺每月利息按1800元计付。李某生同意后,张某夫妇就写了一张借条并签名交给李某生,李某生于2020年6月10日将50000元转账给张某。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于2022年10月向李某生偿还本金20000元,剩余30000元本金未还。李某生多次打电话催收借款,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李某生于2023年4月来到留隍法庭,希望法院帮助解决纠纷。
留隍法庭陈法官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陈法官当即打电话跟被告张某沟通,怎料张某情绪十分抵触,将电话挂断后不再接听陈法官的电话。陈法官没有气馁,得知张某在家中经营小酒坊,平日都在酒坊工作,决定主动上门做调解。5月5日,陈法官与李某生约好一同前往张某的家庭酒坊,了解案件情况。张某承认其仍欠李某生30000元本金,但因为生意不景气,无法一次性还清。由于张某不愿意到留隍人民法庭处理,也不愿意前往其所在地黄金镇司法所协商,经初步商定后,陈法官又联系黄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商定于5月8日早上共同到张某的家庭酒坊为双方做调解工作。
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及黄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确认张某夫妇仍欠李某生借款本金30000元,李某生不再主张利息;该笔欠款分两期偿还,第一期于2023年8月31日前先付5000元,第二期余款25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调解协议签订后,陈法官指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当场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赋予法律效力。大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双方当事人均对留隍法庭和黄金镇司法所提供上门司法服务表示感谢。下来,丰顺法院将以全面建设“六先”法院,大力实施“1+3”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大诉前联调工作力度,致力打造“无讼村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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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洪燕 朱志铭
编辑:梁志航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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