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五华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案件,五华一青年男子郑某多次容留朋友在自家车内吸毒,最终被五华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至2021年5月,30岁左右的青年郑某将私家车开至五华县周江镇比较偏僻的路段,多次容留朋友叶某在其车内吸食毒品,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可能被发现,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郑某被抓获。郑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违反法律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容留他人吸毒不管是否有偿,都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我们自身不仅要远离毒品,更不能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
编辑:陈坚平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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