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吸引客户,却只收钱不发货

掌上梅州讯  日前,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打着销售运动鞋的幌子实施诈骗。梅江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破获诈骗案1宗,为事主挽回全部经济损失22600元人民币。

前段时间,梅江警方接到市民姚先生报警,称其在某平台看到售卖运动鞋的信息,添加了对方微信表达购买意愿后,将22600元货款分两次转给对方,之后却发现对方迟迟不发货,怀疑自己被骗。

据了解,姚先生当时通过与对方微信聊天确定了所需要的运动鞋型号及数量,期间双方签订了电子合同,姚先生转了货款的30%作为定金,一周后对方催促姚先生尽快将尾款付完,并承诺两天后发货,于是姚先生将尾款15820元转到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没想到,对方收到尾款后便销声匿迹,姚先生不断向对方发微信却全无回应,这才慌忙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声纹比对”成功锁定一名湖北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近日下午,梅江分局刑侦大队会同东山派出所、巡警大队,在湖北省十堰市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晗(男,23岁,湖北省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晗对其在某平台以售卖运动鞋为由,对姚先生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胡某晗此前在该平台有着实际经营的情况,但不久前资金链断裂,导致一时没有资金周转,无法进货卖鞋,同时也欠着之前的客户一批货,于是他便想着以较低的市场价格吸引新客户前来买鞋,待收到买家货款后,再将钱用于抵消偿还之前欠客户的货物。当胡某晗发布售卖信息后,很快便吸引了姚先生前来购买,而胡某晗将姚先生转来的货款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晗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嫌疑人胡某晗已全额退赔受害人姚先生22600元货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对跳过平台私加QQ或微信的卖家一概终止接触,更不要随意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切勿给指定账户直接汇款或转账,若发现对方行为可疑,果断终止交易。如遇诈骗,请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并立即报警。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陈诗绮 陈祥

编辑:朱绮辉

审核:丘利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