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空调铜管、公厕门、铝合金窗…平远这个盗窃惯犯是“实用派”?

掌上梅州讯 空调铜管、雨伞、自行车、公厕门、铝合金窗,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物品,竟是一名窃贼的偷盗目标物。近日,平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刘某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华区及平远县大柘镇多次实施盗窃,共盗得空调铜管、雨伞1把、自行车2辆、公厕门5扇、铝合金窗1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多地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刘某曾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多次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仍不思悔改,疯狂作案,盗窃顽症不彻底根除,势必难逃法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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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梁志航

审核:丘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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