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山林引纠纷?看“家门口”的法庭如何零距离、高效率化解....

掌上梅州讯  悬挂国徽,布置桌椅,调试庭审设备等,一个简单而规范的民事审判法庭搭建完毕。随着双方当事人、旁听村民依次入场后,一场在“家门口”开庭的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就这样开始了。 

3月23日上午,平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法官前往平远县河头镇珠坑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让村民直接在家门口“打官司”。

这起生态破坏责任纠纷的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对破坏的山林进行赔偿及恢复绿化,被告则对这山林权属有争议,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为便于了解争议标的相关情况,经办法官庭前已组织双方到林地现场实地查看,到村委会边座谈调查边做双方思想工作。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员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进行了释明。经过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庭审程序,最终圆满结束了庭审审判。同时,利用巡回法庭的机会对旁听村民进行了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因双方争议较大,平远法院将在认真分析判断双方诉辩主张及证据后依法作出判决。

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入户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审判普法齐发力,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对社会民事活动的正确引导和法律教育作用,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便民的理念。

梅州日报《民生一线》栏目新闻热线:0753-2301111、13411225588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编辑:梁志航 伍洁芝(实习)

审核:丘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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