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近亿元工程合同纠纷!200余套房产和店铺获解封!

掌上梅州讯  “要不是法院善意执行,我们公司怕是很难渡过这次难关!我们一定积极履行和解协议!”近日,在执行和解协议签署会上,被执行人兴宁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

当日,在兴宁法院主持下,申请执行人河源某建筑公司、被执行人兴宁某房地产公司两方的法定代表人及担保人签下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2020年起,河源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兴宁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筑项目。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筑,然而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问题资金链断裂,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

2022年,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兴宁法院,诉讼中依据建筑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兴宁法院依法查封了房地产公司名下186套房屋及20间商铺。根据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该房地产公司尚欠建筑公司工程款本金9千万多元,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23年1月,因房地产公司未依期履行,建筑公司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3年3月,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1亿多元。

“这是一宗上亿元的大案,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又要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如何才能妥善高效执行、实现互利共赢?”执行干警陷入两难。

千头万绪,善意执行司法理念是最优解。

要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面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的逾期不履行,兴宁法院依据建筑公司的申请,依法冻结了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积极推动双方磋商解决矛盾,寻求破解困局的合理方案。

“你们拖欠这么多工程款,我们工人工资都发不出了,现在都停工了!”由于房地产公司先前的违约行为,建筑公司心中已有不少怨气。

“我们不是‘老赖’,也不想做‘老赖’!因为生意纠纷公司账户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商品房又被查封卖不出去,现在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房地产公司自身也有不少难处。

要“放水养鱼”,帮助困难企业“造血重生”。“如果对标的额这么大的涉案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变现周期长、拍卖较低较低,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执行干警在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后,认为司法拍卖对该案来说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经过研判分析,涉案房产楼盘的地理位置较好、有发展潜力,盘活被查封的房产可以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发展空间、实现解难脱困。

“大家做生意要讲诚信。本身是合作伙伴,更要互相体谅、互相扶持、共渡难关!”执行干警认真细致沟通,努力化解双方积怨。兴宁法院与政府部门联动,形成化解纠纷合力。在多方协调下,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表露出了和解意向。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协助双方敲定和解履行方案细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将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按比例用于清偿工程欠款,双方每月对销售款进行结算,房地产公司先行支付逾期利息50万元,剩余款项根据和解协议按期履行。

和解当天,前期被查封的200多套房屋和商铺立即得到解除,以保证正常销售、尽快变现。

纠纷解了,企业“活”了,两难变双赢。

梅州日报《民生一线》栏目新闻热线:0753-2301111、13411225588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范佳文

编辑:梁志航 杜锶伽(实习)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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