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平远法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掌上梅州讯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月10日,平远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该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7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有序规范。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深刻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被告人傅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忏悔,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根据合议庭在庭审形象、庭审秩序、庭审技巧、法庭秩序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等次评定,并就下一步如何提升庭审质量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近年来,平远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庭审廉洁警示教育作用,主动邀请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300余人次。

接下来,平远法院将进一步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反腐倡廉的重要课堂,真正起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梅州日报《民生一线》栏目新闻热线:0753-2301111、13411225588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刘佳荣

编辑:梁志航 杜锶伽(实习)

审核:丘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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