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为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增强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实现全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2月下旬,梅江区禁毒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各派出所分别前往长沙、西阳、城北、三角镇和金山街道开展春季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行动中,工作组通过实地巡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张贴禁种铲毒标语等形式,向村干部、群众讲解各种毒品原植物的特征、识别方法,以及毒品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要求村干部务必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落实好本村的禁种铲毒工作。

在西阳镇新联村,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房屋院落、山林果园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踏查,对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切实做到“不漏过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在三角镇梅塘村,民警积极走访周边群众,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让“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着力提升群众对毒品原植株的识别能力,自觉筑牢“不敢种”“不能种”“不想种”的思想防线,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据了解,经过近段时间的深入排查,梅江区禁毒办未发现辖区内有群众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
【普法时间】
非法种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它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遇到种植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遇到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接报机关对举报人保密,并现金奖励。
警方提醒:毒品给人民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私自种植毒品植物属于违法行为。广大群众不仅要远离毒品,还要树立禁种铲毒意识,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若发现身边有人种植罂粟、大麻、恰特草等植物,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梅州日报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陈诗绮 刘炜斐
编辑:朱绮辉
审核:丘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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