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年关将至,平远法院快速执结涉物权纠纷案件和诈骗罪两起案件,将申请执行人心心念念的执行款发放到位,让申请人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原告廖某等与被告林某等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平远法院审理后,被告林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廖某、潘某赔偿损失10400元,向原告张某、肖某赔偿损失12000元。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积极做被执行人林某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义务。目前申请执行人已经收到全部执行款。
此外,潘某某诈骗罪一案涉及十名被害人赔偿款执行发放工作,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梅县、寻乌两地银行及公安等众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完成了案款分配、发放工作,并在年前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共23.45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临近春节,平远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申请人相关线索,快速出动,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得到维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梅州日报《民生一线》栏目新闻热线:0753-2301111、13411225588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梁志航
审核:宋文辉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