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而居的同胞兄弟,却因一块约110.4平方米的责任田归属纠纷闹了二十余年。近日,梅江区法院办理了一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面对案件历时久、矛盾深、难度大的特点,承办法官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现场,走访调查,调判结合,最终让这场兄弟纠纷画上句号。
■走访调查确定争议面积
李大、李二系胞兄弟。二十八年前,两人在村中各分得相邻的责任田0.4亩(约266.67平方米),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均未记载责任田的具体四至。与双方土地均相邻的一块约110.4平方米土地归谁所有成了兄弟俩矛盾的导火索。当地镇、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未解决。
2025年4月,李大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该争议土地归李大所有。李二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起诉到梅江区法院,认为当年调解时土地“丈量结果”不属实,自己也没有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有异议我们就再量一遍。”承办法官表示,农村土地纠纷看似方寸争议,若不厘清也容易久积成怨,当即决定亲自到现场勘验丈量争议土地,一份份查阅当年调解时镇政府干部对当时在场的老村干部、相邻田主的询问笔录。最终,法官结合现任村干部的陈述、丈量结果以及当年的询问笔录,相互佐证,确认案涉的地块为110.4平方米。
面积确定了,但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才是实质的争议点。法官入户走访知情村民时,因年代久远,相关人员对地块属性记忆模糊,无法明确区分案涉土地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且村民之间也有相互调换土地情况,李家兄弟无法提供确切材料证明其对案涉土地有承包经营权。
■屡调无果依法判决树立公信
依据法律规定,承包经营权的确认需结合承包合同、权属登记及实际使用情况、流转情况综合认定。承办法官致函相关职能部门以期得到有用核查结果。然而,模糊而有限的坐标信息和定位依据,让职能部门也无法精准开展土地权属、规划用途、地类属性等核查工作。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两兄弟的矛盾由来已久,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都换了几轮,兄弟还是各执一词,不肯妥协。”面对镇、村干部的无奈,承办法官深刻体会到该案化解的难度。与合议庭成员多次研讨后,大家一致认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好法院的公信力切实地定分止争。
办案团队认真翻阅卷宗发现,无论是之前拟制的《调解书》还是相邻田主、案涉土地实际使用人李大、现场调解的村干部等,均通过出具或向国家机关陈述的方式都证明案涉110.4平方米的土地归属于李大,《调解书》所记载的调解、丈量过程有村委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李大提交的仲裁裁决等证据亦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其所有,符合“高度盖然性”标准,而原告李二虽不认可被告李大证据,但未举证证明上述证据失真。
找到问题的症结,承办法官认为只有确定有效的法院裁判结果才能终结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双方均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结果。法院依法判决案涉110.4平方米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李大所有。
“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要求我们,不仅要善调也要敢判。”法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司法的初心和勇于担当的精神。今年以来,梅江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派出法官到站点开展司法服务131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0件,运用“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开展上门立案、审判、调解3次。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陈琳
编辑:杨颖 郑秀格(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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