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并非个人专属领地。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停车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公共停车资源规范、有序使用,10月12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梅江区住建局、江南街道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美苑市场周边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美苑市场周边商铺集中、人流车流密集,停车需求较大,部分临街商户却私自在公共停车区域堆放杂物、停放废旧摩托车、闲置电动车等,造成停车资源浪费,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通行秩序。


针对这一乱象,联合整治小组对美苑市场周边公共停车位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清理杂物、废旧摩电车辆等障碍物,全面恢复公共停车位使用功能,有效盘活公共停车资源。


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对沿街商户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公共车位管理相关规定,引导商户树立公共资源共享意识,自觉抵制私占车位行为。
警方提醒
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归全体市民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圈占、占用。严禁通过摆放障碍物、堆放杂物、停放废弃车辆等方式霸占公共停车位。
下一步,梅江公安将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加大重点路段、商圈市场周边的整治力度,常态化查处私占公共车位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此类乱象反弹。希望广大商户自觉遵守交通管理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文明规范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共同维护整洁、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梁威 李灏洋(实习)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