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区城北司法所充分发挥“警司联动”工作机制优势,联合市强制戒毒所下沉到基层司法所的警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政府工程引发的店铺租赁押金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黄某承租了徐某位于205国道环市北路143号的两间店铺及一块空地,租赁期为五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2025年12月12日,黄某接到城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北镇黄塘河五里亭村段水利水毁修复工程清违清障的通告》,要求在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搬迁。于是,黄某便按要求完成搬迁,其认为自己是配合政府工作才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房东徐某退还押金人民币6000元。而徐某则辩称,黄某仅是承租人,在收到政府通知后未与房东协商一致即提前搬离,且后续征收项目并未实际实施,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法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已构成违约,故拒绝退还押金。
面对双方僵持的局面,参与调解的市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主动换位思考,立足群众实际诉求开展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并发挥职业优势,有效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营造平和的调解氛围。调解过程中,警司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行业所长,向当事人明法析理,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得失。一方面向黄某说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另一方面也劝导徐某换位思考,体谅承租人配合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与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是城北司法所深化“警司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司法行政与市强制戒毒所警察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梅州日报记者:张莹娜
通讯员:潘婧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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