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梅江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行业乱象,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 强制消费方面: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胁迫消费或诱导“包厢洗脑”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无证经营方面: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恶意毁约方面:擅自变更、终止行程,未按合同提供食宿交通等服务,甩客弃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4. 非法集资方面:针对老年团,强迫、诱导购买金融产品或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查实并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多人举报同一问题,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多条有效线索逐条单独奖励。
三、受理方式
1. 电话举报:12345政务热线或专项举报电话19926121365;
2. 邮箱举报:mjqwgjscjdg@163.com(备注“旅游行业乱象举报+联系方式”);
3. 现场/邮寄举报:梅州市梅江区民主路15号(梅江区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督股,邮编514000)。
四、注意事项
1. 举报事项是发生在梅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或通过梅江区旅行社(含营业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文旅部门监管事项。反映问题和提供材料应客观真实,并尽量详细,包括具体发生时间、地点及合同、照片、视频、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
2. 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监督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温馨提示
市民、游客如选择参团出游,应通过正规旅行社报名,对旅游服务约定的内容和事项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市民、游客积极监督举报,共建安全、规范、舒心的梅江文旅市场!
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21日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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