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区教育局印发《2026年秋季梅州市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就2026年秋季公办小学的招生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及《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要求:“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梅江区公办小学接受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没有学籍信息且符合入读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二、招生要求
(一)明确招生原则。2026年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分阶段进行、学校组织报名、统筹安排学位、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不得招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入读一年级。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推进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控制班级学生人数。
(三)做好信息公开。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计划招生人数、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
(四)严格资格审核。各学校负责审核入学资格,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
三、招生范围
各学校招生户口范围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由相关单位收集名单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线下登记和审核,无需在线上报名。
(二)港澳台及外国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按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南》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线下申请,无需在线上报名。
(三)其他学生实行线上统一报名,适龄儿童家长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梅江区入学报名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1所符合入读条件的学校,并填写报名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网址、二维码及操作指南将在报名启动前发布,请及时留意“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各学校公众号)。
五、报名流程
2026年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分阶段进行、学校组织报名、统筹安排学位、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
(一)第一阶段:受理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1.受理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适龄儿童(2023年5月1日前户籍已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入学报名。
2.受理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的,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不含公寓)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并根据相关政策科学合理为享受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预留学位。
报名时间:6月8日08:3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及二维码将在“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公众号中公布。家长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获知报名审核结果。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公布的时间、地点见各学校的招生公告。
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二)第二阶段:公布空余学位,受理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含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
公布空余学位数的时间、地点详见各学校的招生公告。
报名时间:6月18日08:30至6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及二维码同第一阶段),学校线下收取、核验积分申请材料。
各学校线下收取申请积分入读材料时间见附件2,积分入读方案见附件3。
非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申请通过积分入读学校一年级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本(验原件,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线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时根据指标内容逐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申请积分入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时验原件,收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积分入读。
各学校于6月30日前公布积分入读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见附件2,公布地点见各学校招生公告),同时家长也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获知报名审核结果。
(三)第三阶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未被申请入读的学校录取,且在报名平台中已同意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将由教育部门根据分数就高、住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并由录取学校通知并公布录取结果。
统筹安排时间:7月31日前。
六、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家长如果选择第一阶段报名,且已被报读学校审核通过录取,将不能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二)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除本文件要求无需在线上报名的),线上报名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逾期未在线上报名平台登记,学校视作学生放弃该校入读资格。
(三)符合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如无法出具特殊情况证明,原则上一律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若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时填错信息,或想撤销报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撤销报名。
(五)学校对第一、第二阶段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如初审不通过,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家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的,视作最终审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
(六)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一律取消其入读报名学校的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七)材料填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渠道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要求,现公布梅江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举报申诉受理渠道(详见附件4)。
附件2:梅江区公办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时间表.pdf
附件3: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2026年修订).pdf
附件4:梅江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举报申诉受理渠道.pdf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9日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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