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风眠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梅江区教育局《2026年秋季梅州市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梅区教字〔2026〕23号)文件精神,2026年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分阶段进行、学校组织报名、统筹安排学位、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没有学籍信息且符合入读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户口范围

“丽都东路以南—彬芳大道南以东—坜明路至金燕大道以北—梅水路以西,万达路以南—彬芳大道南以东—客都大道以北—金燕大道以西,站前安置区,飞翔云计算数码港花园 ”的三角镇各村、 美景社区、三乡社区、客天下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7个班,共315人。

四、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

受理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1.受理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适龄儿童(2023年5月1日前户籍已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入学报名。

2.受理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的,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不含公寓)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并根据相关政策科学合理为享受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预留学位。

报名时间:6月8日08:3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或二维码将在“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公众号中公布。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

公布时间:6月17日,公布地点:梅江区风眠小学校门口。

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第二阶段:

公布空余学位,受理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含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

公布空余学位数时间 6月17日,公布地点:梅江区风眠小学校门口

报名时间:6月18日08:30至6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或二维码同第一阶段),学校线下收取、核验积分申请材料。

线下收取申请积分入读材料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30,办理地点:梅江区风眠小学凤鸣楼一楼。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积分入读。

非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申请通过积分入读学校一年级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验原件,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线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时根据指标内容逐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于6月29日公布积分入读录取结果(公布地点:梅江区风眠小学校门口),并将未录取且家长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名单及申请积分资料上交梅江区教育局。

第三阶段:

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未被申请入读的学校录取,且在报名平台中已同意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将由教育部门根据分数就高、住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并由录取学校通知并公布录取结果。

统筹安排时间:7月31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由相关单位收集名单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线下登记和审核,无需在线上报名。

(二)港澳台及外国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按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南》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线下申请,无需在线上报名。

(三)适龄儿童家长如果选择第一阶段报名,且已被报读学校审核通过录取,将不能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四)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除本文件要求无需在线上报名的),线上报名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逾期未在线上报名平台登记,学校视作该学生放弃该校入读资格。

(五)符合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如无法出具特殊情况证明,原则上一律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若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时填错信息,或想撤销报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撤销报名。

(七)学校对第一、第二阶段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如初审不通过,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家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的,视作最终审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

(八)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一律取消其入读报名学校的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九)材料填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者不予录取。

(十)请大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留意有关信息的公布。

六、咨询电话

家长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学校老师。

联系电话:0753-2310933,联系人:叶老师

七、监督渠道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要求,现公布梅江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举报申诉受理渠道。

梅江区教育局举报申诉电话:0753-2196832

举报申诉邮箱:mjqjyj832@163.com              

学校举报申诉电话:0753-2310933

学校举报申诉邮箱:fmxx666@163.com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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