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1月30日上午,梅江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赖经烈主持会议,副主任曾江林、丘颂霞、叶怀忠、陈战苏、王丙俊、叶秋玲及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张瑜祥,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中央及省、市、区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增强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责任感与主动性,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共同推动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月9日至11日在梅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九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代表团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员的决定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同意将以上草案、报告提交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稿),以及梅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梅江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梅江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将以上草案、报告提交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陈丽敏(实习)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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