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着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12日上午,梅江区司法局法治副校长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携梅江区法治圆宝IP形象,到梅州中学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为同学们上好暑假前的“最后一堂法治课”。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刘克熙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视频播放”的形式,向学生们讲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律知识。他从“青少年有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的提问方式开始,重点阐释《条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意义,针对初中学生认知特点、兴趣爱好和生活场景,聚焦未成年的不良行为、违法犯罪原因和相关案例,深入剖析了多起发生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犯罪案件,引导未成年人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同时,法治课还从认识溺水、提高警惕、安全预防、自救施救等方面讲解了防溺水相关知识。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开展此次宣讲活动,使学生们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滋生因素,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梅江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法治宣传建设,依托“护苗行动”等同步开展家长法治宣传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化普法格局,切实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络。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通讯员:杨志昌 刘克熙
图片由梅江区司法局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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