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您追回了被骗资金,现退还给您,请您提供……”“骗子,你又来骗我们!”随着“嘟嘟嘟”的声音响起,检察官无奈地挂上了电话,他也算不清这是第几次被挂断电话了。
手机号码被拉黑、被误认为是骗子,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帮助被害人两名被害人共追回6.7万元被骗资金,经过多方沟通成功消除误会,并收到被害人送来的锦旗。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网络提供银行卡号用于转移犯罪资金,并听从他人的指挥,通过操作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或者提供验证码配合他人无卡取现等方式将流入的资金转移到他人指定账户。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提供的银行卡流入了被害人胡某、李某等人的被骗资金。
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尽可能减少被害人损失,承办检察官仔细核查案件后,依法传唤谢某,对其阐明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对案件办理、量刑的影响,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谢某真诚悔罪,答应尽力退还被害人损失。
谢某答应赔偿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资金退还工作。但因被害人胡某和李某远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和湖南省岳阳市,来往不便,退还工作也是一波三折。检察官把部门同事的工作手机和座机电话都打了个遍,无一例外,受害人都直接挂断电话和拉黑,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没想到把钱退还给诈骗被害人的事情这么坎坷,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呐。”检察官无奈地笑道。
后来,办案人员辗转联系到诈骗被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沟通终于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并核实了相关信息,顺利地把款项打到被害人银行卡上。
2024年9月,素未谋面的被害人胡某从千里之外给办案检察官寄来了一面锦旗,上面绣着“高效为民解忧 廉洁公正执法”。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吴祥羽 赖巧巧
编辑:李子莹 徐露(实习)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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