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11月1日,梅州市2023年度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召开,在启动仪式上,梅江区应急管理局获得了“梅州市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梅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3日挂牌成立,成立以来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消防安全运作机制。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向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今年1月份,对局机关的消防器材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及时更换了一批老化的消防水带、快过期的手提灭火器。同时,对干部职工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要求在火情出现时作为一名“梅江应急人”随时能够转变为一名“梅江消防员”。
二是发挥党员志愿者先锋队作用。该局成立了一支以党员为主的志愿者队伍,结合疫情防控、创文工作、学雷锋等活动,深入“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结对共建的江南街道办事处白马社区,积极发挥社区干部人熟、地熟的管理优势开展消防“巡查”,实实在在将“消防志愿者”转变为“消防教员”。
三是建立了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梅江区应急救援大队自成立以来,成功参与了火灾扑救16起,抢险救援8起,社会救助11起,水域救援3起,全面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要求,11月1日下午,梅江区应急管理局也举行了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对消防宣传月相关活动和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强调各业务部门要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创新载体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把消防宣传月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梅州日报记者 林婉萍
通讯员 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林仪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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