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法院发挥法律服务站点作用化解纠纷


掌上梅州讯 “今天法院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双方签订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凭该协议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立案起诉,双方是否清楚?”近日,梅江区法院法官设立在三角镇司法所的诉讼服务站对一宗达成调解协议的民事纠纷进行司法确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这是一宗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杨伯借给吴叔妻子12万元用于投资生意,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吴叔妻子定期向杨伯支付收益,吴叔作为担保人也签订了《担保书》。但杨伯收到3期收益后,就未再收到其他收益。杨伯多次催讨无果便向有关部门反映,案件转到了梅江区三角镇司法所进行调解。梅江法院三角镇诉讼服务站的法官了解到情况后,积极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主动提出提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服务。6月13日,在杨伯、吴叔双方当事人达成由担保人先承担6万元担保费用的协议后,法官为双方办理了司法确认,并释明法律效力。

在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的指导下,吴叔当场转账6万元到杨伯的银行账户,杨伯也将《担保书》还给了吴叔。“案件不用上法庭就解决了!”杨伯对此表示满意。

据悉,梅江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优化“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该法院在辖区设立了7个诉讼服务站、3个法官服务点,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法官们累计到站服务32人次,参与诉前调解45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2宗。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陈琳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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