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等特点,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在给大家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消防安全隐患。据统计,2021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17298起,造成60人死亡、220人受伤。其中,由于产品质量,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多起火灾事故,且火灾致死率极高。据统计,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是充电引发的,而致人死亡的案例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携带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入室内充电造成的。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
1、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根据常规的电瓶容量大小,一般在8-10小时内可完成充电。
2、电动车不要在居住建筑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处充电或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
3、勿飞线充电,飞线充电在天气突变情况下容易酿成火灾。
4、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音响、照明或者电瓶,很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了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自行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6、购买电动车应选购合格产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现故障,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加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共同携手,守护平安梅江!
梅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