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苍子成 “金果果”!梅州多地纳入全省山苍子产业配套发展布局

掌上梅州讯  今年6月,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山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以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为核心,带动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16个县发展山苍子产业,并辐射粤东西北其他地区。到2030年,全省山苍子人工林种植总面积达5万亩以上,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指导意见》提出,山苍子产业发展按照以韶关、清远等地民族地区县和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等原中央苏区县为主、以粤东西北其他地区为辅的思路推进,梅州多地纳入全省山苍子产业发展布局。

山苍子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珍贵芳香油料树种,果实富含芳香油,是提取天然柠檬醛的重要原料,广泛用于高端香水、化妆品、食品调味和医药制剂等领域,市场需求旺盛。它适生能力强、生长迅速、根系发达,兼具固土保水和生态修复功能,是南方低山丘陵区优良的生态经济兼用型乡土树种,非常适生于梅州的气候条件,在我市各县(市、区)均有较多野生分布。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将山苍子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配置树种,鼓励各县(市、区)结合低产低效林改造、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等,因地制宜推广种植。截至目前,全市山苍子种植面积近2000亩、约7.4万株,主要分布在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以及市属林场等地

当前,我市正稳步推进山苍子优良家系高效培育技术推广项目,依托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技术力量,精选山苍子优良家系、配套高效培育技术,已在梅州适宜区域营建300亩高标准示范林,计划繁育优质苗木2万株,届时将陆续分发至各县(市、区)用于推广种植。同时,积极推广“山苍子+N”林下复合经营模式,鼓励林药、林菌、林禽套种套养,并探索“企业+村集体+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推动山苍子产业向种植、加工、文旅康养等环节延伸,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编辑:李子莹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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