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单!男子因非法改装摩托车轰鸣扰民被罚2000元!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对“飙车炸街”、改装轰鸣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8月21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出全市首张因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造成轰鸣扰民的罚单。8月21日上午,交管大队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清查整治期间,一辆摩托车传出巨大的轰鸣声引起众人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询问。

经查,涉事摩托车排气管已经被改动,车辆油门一扭,轰鸣声特别大。违法行为人李某驾驶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轰鸣扰民,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李某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补齐了过去噪声扰民“劝得住、罚不了”执法缺乏明确依据的这一短板,对于“飙车炸街”、车辆改装轰鸣等交通噪声扰民行为,公安执法获得了更加清晰的法律支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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