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医保参保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作为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梅州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健康权益和民生福祉。为持续净化全市医保服务环境,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守护好群众专属健康保障,我局向全市广大医保参保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政策底线,依法依规使用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省、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规定,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二、切勿贪小便宜,自觉远离套现骗保陷阱
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有效、不会清零,未使用资金会按规定计息,始终安全留存于账户中,无需急于消费,任何“高价收药”“串换物品”“医保取现”“余额变现”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其中将承担法律责任。
广大参保人要清晰辨别陷阱,远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与药店、中介串通,虚构就医、购药记录套取个人账户资金;将本人医保凭证违规寄存于药店;通过串换药品、虚开票据,刷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参与“高价收药”“医保取现”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三、主动积极参与,携手共建全民监督格局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社会监督是医保基金监管必不可少的一环。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医保参保人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对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个人或中介存在虚构就医购药、医保套现、串换物品、高价收药、违规刷卡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举报,医保部门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举报奖励。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健康保障,守护好医保个人账户,是遵纪守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自身健康权益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参与基金监督,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编辑:叶晓洋 方宁蕾 (实习)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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