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梅州全市统一校服正式出炉,2026秋季启用

掌上梅州讯  7月6日,梅州市教育局公布梅州市中小学校服款式评审结果,评审产生的涵盖三个学段的优胜奖作品确定为梅州市中小学校服统一款式,三款不同学段的校服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在市直各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中启用。

据了解,本次校服设计征集活动自今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来,共收到多组设计方案。经过公开征集、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每学段按照综合得分(专家评审分(占比60%)+公众投票分(占比4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出前3套作品,确定优胜奖(每个学段1名,共3名),入围奖(每个学段2名,共6名)。在优胜奖评选中,小学学段优胜作品为《梅岭青韵》,由欣浩太德(梅州)服装有限公司设计完成;初中学段优胜作品为《梅韵围风,雅序新章》,作者为赵玉树(个人);高中(含中职)学段优胜作品为《靛蓝少年纪》,由伟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完成。

市教育局表示,非起始年级学生校服采用自然过渡办法,过渡期间允许各学校新旧款校服同时使用,允许老生穿着旧款校服,不得强制老生购买新款校服,梅州市统一校服款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直接采用。此次统一校服旨在推进我市中小学校服市场化改革,提升中小学校服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打造符合梅州校园文化、适配学生成长需求的校服款式,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文化认同感,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具体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中小学校服市场化改革,提升中小学校服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打造符合梅州校园文化、适配学生成长需求的校服款式,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文化认同感,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前期,已通过作品征集、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每学段按照综合得分(专家评审分(占比60%)+公众投票分(占比4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出前3套作品,确定优胜奖(每个学段1名,共3名),入围奖(每个学段2名,共6名)。我局将按征集公告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情况如下:


获得优胜奖的作品作为梅州市统一校服款式,版权归梅州市教育局所有,设计者需配合签订《版权转让协议》,并协助完成后续设计优化、打样等工作。我局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优化、确定使用范围、展示及推广,无需另行支付报酬。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该校服款式将作为市直各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的校服款式,非起始年级学生校服采用自然过渡办法,过渡期间允许各学校新旧款校服同时使用,允许老生穿着旧款校服,不得强制老生购买新款校服。梅州市统一校服款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直接采用。

一、各学段校服款式

(一)小学校服款式:《梅岭青韵》











(二)初中校服款式:《梅韵围风,雅序新章》





(三)高中(中职)校服款式:《靛蓝少年纪》





二、校服生产、销售及质量要求

(一)生产销售:校服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校服生产资质和能力,可按规定生产销售校服。企业可通过设立线下经销门店、开放线上商城或销售网站、进驻传统商超等各种渠道进行销售。销售校服的经营主体须持照经营,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相符,场所固定,保证校服质量,能稳定提供售后服务。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不得违规摆摊,不得进入校园或利用教职工推销校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及校门口秩序。

(二)质量要求:生产校服质量均需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等相关标准,并按照法律规定,在产品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鼓励各校服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确保面料环保、舒适耐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面料的材质分成若干个档次,以满足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需求。

(三)全面推行校服“可溯源”:校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符合产品相关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为提升产品质量公信力,广大企业应积极应用数字溯源技术,为每件校服印制唯一“数字身份证”——校服溯源码,扫码可查校服面料来源、生产批次、质检报告、企业名称资质等信息,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全链条可监管。赋码一小步,质量一大步,此举有助于树立企业质量品牌,也能让家长买得放心,孩子穿得安心。

(四)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提供校服捐赠或资助,彰显社会温暖。

三、校服企业信息征集

为便于学生家长在市场化过渡期间了解校服的产品信息,梅州市教育局现公开对有意向生产、销售梅州市中小学校服的企业进行信息采集。请相关企业于7月31日前填妥《梅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销售企业信息采集表》,并将扫描版(加盖公章)和可编辑电子版(详见附件),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jyjjck@meizhou.gov.cn,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0890。没有报送信息但具有生产服装能力的企业,也可生产梅州市中小学校服。

梅州市教育局将发布企业信息,供家长及学生在市场化过渡期间作为参考,此后将不再更新、发布。校服供应市场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平开放,欢迎各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梅州学子提供优质产品。

梅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销售企业信息采集表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李子莹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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