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5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不高于2025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26315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根据本人实际收入情况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上下限和职工缴存一致。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此区间自行选择(取1%的整数倍)。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需一致。经营困难单位可按政策规定申请降低比例(低于5%)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报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限额

单位缴存职工2026年度单位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为3158元(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月缴存总额最高为6316元。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单方缴存,不设单位缴存部分,月缴存额上限为3158元,下限为88元。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用户)在线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或“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缴存比例调整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表》至全市任一公积金办事网点办理。

业务操作指引及下载表格

请扫以下二维码↓↓↓



(三)注意事项

各缴存单位、职工在办理年度调整工作前,需先完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告知职工本人并接受监督,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咨询渠道

关注“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人工客服(或DeepSeek智能客服)”咨询,或直接致电各管理部电话。

市直:0753-2283281、0753-2285812;

梅县管理部:0753-2565089;

兴宁管理部:0753-3262932;

丰顺管理部:0753-6688533;

蕉岭管理部:0753-7867363;

平远管理部:0753-8833905;

大埔管理部:0753-5533585;

五华管理部:0753-4435626。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

编辑:梁威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